| 什么是医疗事故? | | 【04-11】 | | |
患者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活动的过程中,可能发生人身损害的可能场合、原因很多,并不是在此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都是医疗事故。比如:患者在医疗机构的走廊上不慎摔倒、在住院期间由于饮食发生食物中毒,或者在住院期间自杀等,患者或者其家属也会同医疗机构产生争议,单这里涉及到的是一般侵权损害赔偿,属于医疗机构未尽到管理者责任引起的过错责任损害赔偿,而不是医疗事故损害赔偿。医疗事故是指——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,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、常规,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。”这一概念的外延远远大于过去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》规定的“直接造成病员死亡、残疾、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”范围,真正体现了民法理论中侵权损害与赔偿责任之间的联系,做到了法律体系的一致性与完整性。
|
|
|
|